公安部通报公安系统“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表彰活动主要情况

发布会介绍,全国200万公安民警,女民警人数超过28万,占队伍总数的14.3%。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公安机关广大女民警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情和努力,全力以赴投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用勤劳、智慧和汗水创造了突出业绩,发挥了警营“半边天”的重要作用,生动诠释了奋勇争先、顽强拼搏的新时代女性风采,充分展现了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广大警嫂和警察母亲真情坚守、风雨同舟、勇挑重担,用坚强的毅力、博大的胸怀和无言的大爱,全身心地理解支持公安民警投身公安事业,充分体现了孝老敬亲、相夫教子、吃苦耐劳、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和良好家风。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关爱队伍,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命令,授予全国53名女民警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公安部、全国妇联联合发文,通报表扬100名成绩突出女民警、100名好警嫂和100名爱警母亲。同时,公安部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和巾帼文明岗表彰活动,各地公安机关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表彰宣传。

发布会现场还就表彰活动的评选标准、产生过程和主要事迹等作出详细介绍。 

此次评选表彰,严格执行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和公安机关表彰奖励相关规定,坚持面向基层、倾斜一线,数量规模都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优秀女民警的评选标准突出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爱民为民、品德高尚、克己奉公等方面。好警嫂、爱警母亲的评选标准,突出政治坚定,关心支持公安工作,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传承弘扬良好家风,勇挑家庭重担,当好坚强后盾等方面。 

推荐表彰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集体研究、逐级审核、择优申报的方法,由县级公安机关组织初评,提出推荐意见,经市(地)级公安机关初核、省级公安机关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报公安部审批。 

此次受到表彰女民警,有逆行出征、向险而行的抗疫先锋,有把辖区当家、把群众当亲人的社区民警,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女交警,有与犯罪分子正面搏斗、殊死较量的女刑警,勇猛果敢、应急处突的女特警,还有驻守高原边疆“缺氧不缺精神、海拔高斗志更高”的国门卫士,等等。一方的安全,社会的安宁,人民的安心,凝聚着她们的执着和坚守,饱含着她们的奉献与牺牲。这次受到通报表扬的好警嫂和爱警母亲,来自不同领域、行业,虽然身份、职业不同,但都以各自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充分展现了女性特有的勤劳、勇敢、善良、坚强和博大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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